據英國廣播公司11月13日報道,在越南,婚外情已成為司空見慣的“正常現象”,越南當局認為有必要對被抓到有婚外情的“負心人”進行百萬越南盾(100萬越南盾約合289元人民幣)的罰款。(11月14日國際在線)
  對於婚外情我們並不陌生,其簡直稱得上是家庭和諧的殺手。而今越南出台“110法案”,規定婚外同居或者重婚會被處罰,因婚外情導致妻離子散或者出現人命案等嚴重後果者還將會被刑事起訴,這都無疑把反婚外情上升到了法律高度,具有進步意義。只是有一點卻很值得我們深思,就是越南曾深受儒家文化影響,如今卻婚外情泛濫,這究竟有何玄機呢?
  其實,越南自1986年實行革新開放以來,經濟取得了迅猛發展,但政府官員、國企高管腐敗案頻發卻是不爭的事實。就在2012年末,越南國會還以94.98%的贊成票通過了《反腐敗法》(修正案),希望通過制度反腐從根本上遏制腐敗。而眾所周知,貪官與情婦兩者之間往往存在著互為表裡、密不可分的骯髒關係,許多婚外情都是貪官的“傑作”,越南也不例外。
  當然,越南愈演愈烈的貧富差距也難辭其咎。先前的一則數據就曾顯示,越南最富裕人群與最貧困人群人均月收入竟然相差9.2倍,開支方面最富裕人群月開支是最貧困人群的4.7倍,其中最富裕人群飲食以外的服務開支甚至是最貧困人群的7.5倍。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而一些人為富不仁,超級富豪就喜歡將情婦稱為“手提包”,以此來顯示他們“是成功人士”。
  除此之外,隨著革新開放的不斷深入,傳統道德教育卻被忽視,這就導致越南社會越來越崇尚“拜金主義”、“享樂主義”,人們的價值觀念也隨之發生了深刻變化,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對待“性”問題的態度。有網友就曾說過,越南的性開放一點也不比日本差,甚至還大有趕歐超美之趨勢。如此種種,都導致婚外情在越南泛濫成災,成為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如今越南當局決定要對被抓到有婚外情的“負心人”進行百萬越南盾的罰款,相信也可能會發揮一定作用,因為百萬越南盾雖然不多,僅僅約合289元人民幣,但對於一些中下層人民來說並不少,已經足以讓他們在涉足婚外情時有所顧慮。然顯而易見,這一措施絕難治本。這一點也很容易理解,畢竟有錢包養情婦的人,恐怕是絕對不會在乎這百萬越南盾的。
  由此可見,越南要想遏制婚外情泛濫這一社會痼疾,就不能僅僅止於對“負心人”及其他侵害婚姻關係的犯罪行為進行處罰,更應在遏制腐敗頻發、縮小貧富差距、加大道德教育等方面下功夫,畢竟這才是治本之策,否則社會就會日益墮落,經濟“又快又可持續的發展”也將會成為空談。而這一切,對於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中國來說,同樣也具有著警示意義。(楊飛)  (原標題:處罰“負心人”恐難止越南婚外情泛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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